實踐考核(含專業技能考核)環節。實踐考核期為10個工作日,凡正在招聘單位臨時聘用或在本年度內在我單位的正規招考中已完成相應時間的實踐考核的可根據臨聘或考核實踐的情況進行評分,不再重新啟動實踐考核流程。實踐考核(含專業技能考核)環節成績低于60分的或實踐考核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考核不合格,不確定為體檢人員。
(1)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違反醫德醫風規定的;
(3)違反試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4)違反醫療規范和操作規程,出現醫療事故的;
(5)受到投訴經查屬實的;
(6)出現不適應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經招委會確認不適合錄用的。
實踐考核報到時間及地點由我單位另行通知。(備注:時間請查看《附件2.2016年招聘工作安排日程表》或留意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