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身體健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非遺保護及戲劇作品3篇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或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