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筆試環節。面試、筆試項目單項滿分100分,并分別按實際成績的50%的比例折算計入該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本環節的總成績合格分數均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進入下一考核項目或環節。
面試報到時請提供:《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系統生成)原件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須有本人手寫簽名。
面試考察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設置,測試從事該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我單位在面試、筆試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環節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5的比例確定進入實踐考核環節人員并在單位官方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