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筆試環節。考生先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面試、筆試在同一天進行)。面試、筆試項目單項滿分100分,并分別按實際成績的50%的比例折算計入該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本環節的總成績合格分數均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進入下一考核項目或環節。
面試考察內容為綜合素質和言語表達能力;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我單位在面試、筆試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環節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3的比例確定進入實踐考核環節人員并在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安排以準考證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