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確定擬選調人員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并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公示環節取消選調資格而空缺的職位,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黨委研究是否從考察范圍的人員中遞補擬選調人選,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原則上于公示期滿后2周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