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紀守法,勤奮敬業,作風優良,身體健康。
2、永州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具有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人員選調后自愿放棄身份可報考;不含中央、省駐永單位,不含工勤崗位人員),具有3年(含試用期)以上工作經歷,即2013年9月1日(含)前參加工作。
3、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文字綜合崗位、新聞采編崗位的專業要求為中國語言文學類或者新聞傳播學類;計算機管理崗位的專業要求為電子、通信、計算機類。專業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同等條件下,有網站、報社、電視臺等媒體單位一年以上從業經歷的優先。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