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15年10月份,在網絡中熱傳一段視頻:城管執法時引起女商販不滿、謾罵,導致賣糖葫蘆的女商販被一名城管隊員打耳光。此時,兩組矛盾被凸顯出來,一邊是城市管理的嚴格執法與社會底層的謀生手段在沖突,另一邊是城管執法權威與城管公眾形象出現了背離。那么對于城管和小販的矛盾,究竟應該如解決?
【解析】
城管因為執法對象特殊,基本上沒有停止過與小販的沖突。然而,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特別是臨時工的大量存在導致的粗暴執法,更是火上澆油,成了公眾和媒體抨擊的頑疾。
近些年,我國城鎮化在加速,城鎮化進程與行政編制“只減不增”存在突出矛盾,以致許多地方有編制的執法人員大部分都是機關領導,日常一線執法嚴重依賴臨時工,這也是執法權力濫用的誘因。
城管“難作為”的背后,夾雜有一些職能部門的不作為。多年前,城市管理的執法權一直處于“九龍治水”的局面,例對于工商、衛生、質檢、農業部門等都擁有各自的執法權。但多頭執法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部門趨利避害、挑肥揀瘦,形成了“有利的爭著上,無利的繞著走”的局面。城管部門負責人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把很多本不屬于城管的事項交給了城管,同時有許多部門將自己管不了、不愿管的難搞定的工作也都拋給了城管,但在銜接配合中卻出現了脫節的情況。
新出臺的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指導意見,明確了城管的改革方向。針對過去城管工作實際中的突出問題,在理順管理體制、優化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水平等多個方面明確了改革方向。要想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多措并舉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