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的在報名時審查有關資料;通過網絡報名的于2016年10月9日8:30至17:30對有關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審查。在報名時間內提供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經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若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則取消本職位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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