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包括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和教育入學考試。所有報考者須參加全部應考筆試科目且成績均有效,其筆試成績方有效。
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教育入學考試科目根據國家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培養層次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培養層次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016年山東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考(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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