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16年10月11日至19日,對擬招用人選在遷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用條件的取消其擬招用人選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招用。
合同期限及待遇
公開招用的教師依據《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工資待遇與用人單位同等條件人員標準一致,社會保險按企業標準繳納,所需資金由財政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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