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信陽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信人〔2007〕19號),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30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的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應為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5、符合招聘崗位學歷的要求,本公告學歷、職稱條件中的“以上”含本級;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報考職位條件詳見附件:2016年息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 師職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不能報考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6、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政策規定回避要求的;
7、本縣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報名考試;
二、招聘名額
全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30名,其中高中教師60名,小學教師270名(詳見附件:2016年息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驟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息縣人社局一樓(息縣城關鎮息州大道五一水庫東100米)。
3、報名辦法: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及職位要求的人員均可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一張進行報名,并填寫統一印制的《2016年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應屆畢業生暫未發報到證和畢業證的,須提供院校就業處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生及學歷、學位、專業證明或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到報名點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進行現場數碼照片采集,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
4、報考人員按照招聘職位要求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現場采集照片。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證件,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簽定審核合格意見。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含試用期),凡發現應聘者與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任何招聘考試。
6、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對于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不同意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對我縣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7、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證及考務費票據到人社局一樓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基本理論》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豆不A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時事政治等內容;《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等。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25日9:00至11:00。筆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3)筆試方法: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的方法進行。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4)加分規定: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在息縣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期滿兩年經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大學生退役士兵和預征入伍的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筆試成績再加2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2016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向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將不再受理。
預征大學生士兵是指我縣轄區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往屆畢業生,以及常住戶口在我縣或國家從我縣統招的息縣生源大學生,男性要求23周歲以下??飘厴I生或24周歲以下本科以上畢業生,女性要求22周歲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年齡計算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報名時在報名表上填寫同意參加應征入伍,在報名結束后,由縣征兵辦統一組織體檢政審,對合格人員發放《預征入伍通知書》,作為先期預征對象。預征大學生士兵參加公開招聘筆試后,憑《預征入伍通知書》給予筆試加分,享受加分獎勵后拒絕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崗位和有關工資待遇,服役年限計入工齡,退役后回原單位工作。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1)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職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招聘崗位人數在四人以上(含四人)的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面試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到低分職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如有并列現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2016年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進入面試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到人社局一樓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時間:2016年8月29日。
綜合高中食品生物工藝、汽車運用與維修、機電應用、電子商務專業考生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5)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方式:一高、二高教師職位和鄉鎮中心校職位、第一學區、第二學區、第三學區職位、綜合高中學前教育職位面試方式為說課;綜合高中食品生物工藝、汽車運用與維修、機電應用、電子商務專業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操作。面試成績等面試人員面試全部結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宣布面試成績。根據綜合考試成績,分職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當場宣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的考生在面試現場領取體檢通知單。
面試分值:面試分數100分。
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面試人員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崗位,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或相同面試方式的面試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綜合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 。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小數。
(四)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根據綜合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成績并列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員;如仍相同,則按年齡大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人員: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時間:見體檢通知單
體檢內容和辦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的規定進行。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員??己斯ぷ饔杀O察局、人社局、教體局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聘用崗位要求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查閱考生檔案,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己穗A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五)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息縣人社局、教體局公示欄內和息縣人社局網(/)、息縣教育信息網(http://www.xxjy.xyjyw.cn)和信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xyrsks.com)進行公示,主動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聘用
(一)調劑補錄。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經遞補后仍空缺的職位,如需補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調劑補錄意見,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專業報考層次按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且同意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補錄。
(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公示時間7天),無異議后,根據報考職位分配到相關單位工作。對公示有異議且經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和不服從組織分配及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簽定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務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聘用合同鑒證后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人員為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首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和人事管理部門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向審核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五、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各環節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陽光操作,實行公示制,凡進入下一程序的人員均在息縣人社局網、息縣教育信息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的,都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政策規定應該回避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公開招聘工作。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咨詢電話:7632676
息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