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征兵工作安排,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全國征兵工作從8月1日開始,9月30日結束。9月10日起運新兵。
二、征集對象
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重點做好大學生征集工作,優先批準高學歷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直轄市、省會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區全部征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區減少或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應當征集。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
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準入伍。少數民族居住集中地區應當多征集懂雙語言、文化程度較高、有專業特長特別是部隊建設需要的優秀少數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區應當多征集老紅軍、老復員軍人后代入伍。有臺灣省籍人口和歸僑、僑眷的地區,應當盡可能多征集臺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齡
男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以放寬至24周歲,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過20周歲。女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根據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畢業生入伍。
四、征集條件
政治條件和體格條件分別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征集辦法
適齡青年應當在其戶籍所在地應征,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區、市)且取得當地居住證3年以上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應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也可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應征公民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批準入伍時間統一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軍齡從9月1日起算。
六、報名方式
8月31日前,利用電腦或手機自行登錄“全國征兵網”(http://www.gfbzb.gov. cn)進行兵役登記和應征報名。
咨詢電話:8615044
金昌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宣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