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人選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已在其他單位就業、與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經就業單位同意,開具介紹信并有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參加招聘人員如因隱瞞就業經歷,引發勞資、合同糾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解決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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