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駐連平單位、縣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及市財政局《關于201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河財會[2016]5號)的文件精神,現將今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按照《廣東省財政廳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的規定,會計從業資格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二十四課時并參培訓考試合格。
二、培訓內容:行政、事業單位,大中小企業會計制度。
三、收費標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費96元/課件。支付方式:網上支付。
四、報名及培訓時間: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
五、培訓方式
為規范我縣遠程繼續教育培訓,請會計從業人員統一進入廣東德泰永豐會計繼續教育系統(http://www.gddtyf.net)參加遠程繼續教育。
連平縣財政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