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鄂教助[2016]1號文件精神,現將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辦理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1.被高校錄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茖W生(含高職學生,下同)、研究生(包括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2.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其中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
(6)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3.學生家庭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的。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應優先支持:
(1)農村建檔立卡戶、特困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主要成員患有重大疾??;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二、申貸標準
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最高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最高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三、現場辦理時間
1.續貸學生(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繼續申請的學生):7月25日至8月14日
2.新貸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5日至9月2日
提醒:為避免秩序混亂、長時間排隊擁擠,請續貸學生和新貸學生分別按規定時間申請;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續貸的學生,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說明情況后可在8月27-9月2日期間補辦。
四、現場辦理地點 麻城市教育局東副樓二樓(生源地貸款辦理大廳),從教育局后院門進入,上二樓即到。
五、申請流程
1.在校生續貸(2016年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繼續申請的學生)
(1)續貸聲明: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續貸聲明,待高校審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現場辦理時間前高校未完成續貸聲明審批,可到縣資助中心現場由縣資助中心審核。
(2)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寫申請,并從在線系統導出打印《申請表》。
(3)材料準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無需加蓋公章。
(4)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表》前往貸款辦理現場。經審核同意后簽訂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貸款《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
2、新貸(以前年度未獲得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申請,并從系統內導出打印《申請表》。
(2)材料準備:
①已通過高中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申請表》不用蓋章);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原件。
②沒參加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加蓋村委會(居委會)公章;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在校生學生證遺失,由學校開具《學生在校證明》原件代替);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攜申請材料共同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經審核同意后簽訂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貸款《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合同》中簽字,嚴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借款合同》。
3、研究生續貸(2016年以前年度讀大學時獲得貸款、讀研需繼續申請的學生)
(1)先辦理研究生貸款延期手續。(相關手續請看此公告第六條)
(2)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寫申請,并從在線系統導出打印《申請表》。
(3)材料準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無需加蓋公章。
(4)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表》前往貸款辦理現場。經審核同意后簽訂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貸款《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
4、研究生新貸(大學期間未獲得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申請,并從系統內導出打印《申請表》。
(2)材料準備:
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加蓋村委會(居委會)公章;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攜申請材料共同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經審核同意后簽訂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貸款《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合同》中簽字,嚴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研究生貸款延期辦理手續:
(1)辦理時間:7月25日至8月25日
(2)所需手續:
1、學生本人到現場辦理(學生本人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帶齊相關資料前來辦理)。2、大學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3、學士學位證原件,復印件一份。4、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二份。5、必須帶上所有的貸款合同(如合同無法提供,請提前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所有貸款合同的編號,并準確無誤的抄下帶到辦理現場)。
麻城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