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違者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必須遵守面試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影響面試。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四)7:30開始抽簽,按抽簽確定的面試序號參加面試。
面試當天上午7:00-7:30考生進入候考室,7:30后未到達的考生不允許進入候考室,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考生進入候考室后要主動將關閉后的手機及其它電子產品交由工作人員保管。
(六)考生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況需出入候考室的,須有候考室工作人員專人監督。
(七)考生按抽簽順序由引導員帶到指定的備課室領取課題進行獨立備課,不得攜帶課本、資料等物品進入備課室。除考生在備課室撰寫的材料可帶到考場外,其他物品、資料一律不得帶進考場。每位考生備課時間為60分鐘,說課時間約為12分鐘(以題本為準)?!?/P>
(八)考生在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與面試有關的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不能在考生題本上作任何標記。面試結束后,不得將題本和草稿紙帶出面試考場?!?/P>
(九)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場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的姓名等情節嚴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十)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返回考場、候考室和備課室;由引導員帶離考場,到驗證崗憑身份證領回通訊工具,在警界線外等候公布面試成績,等候期間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也可自行離開考點。
(十二)面試成績公布。各考場面試結束后,當天在考點公告欄張貼公布整個考場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