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筆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違者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必須遵守面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影響面試。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四)考生要在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簽到并抽簽,按抽簽確定的面試序號參加面試。凡未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進入候考室的,不能再參加本次考試,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五)考生進入候考室后,在抽簽前要主動將通訊設備或者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關閉后交由工作人員保管,除了計算機教師崗位的考生可以自帶拷貝課件用的U盤外,嚴禁攜帶通訊設備或者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面試考場。
(六)考生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況需出入候考室的,須有候考室工作人員專人監督。
(七)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場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以上信息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
(八)考生面試結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工作人員帶離考場,引領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試成績,等候期間服從休息室工作人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