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考人員:
為做好我市報名點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9月3日-9月4日兩天。(詳見附件)
二、管理模式及科目作答方式
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詳見本文附件7-15)。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扉頁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實踐要求,并符合相應報考條件者,均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一)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及相關規定(專業學歷明細見附件3)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關于設計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申報人的設計工作年限是指申報人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后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對于取得結構(工民建)專業大學專科或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本專業設計工作后,又獲得本專業本科或碩士學歷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時間可作為大學??苹虮究飘厴I后的實踐年限計算。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4)及相關專業規定(見附件6)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 (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5)及相關專業規定(見附件6)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報考人員工作單位應有勘察設計業務(以資質證書或營業執照為準)。
四、報名組織
2016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采取先審核再繳費(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報名形式,報考人員應按以下要求完成報名工作。
(一)網上報名
1.個人注冊或登錄。報考人員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index.html),點擊“網上報名”,進行個人注冊或登錄。
2.網上信息填報。報考人員注冊后點擊“幫助”按鈕,詳細閱讀《報考人員報名操作手冊》,按照步驟流程進行信息填報。
3.系統照片審核。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等待網上照片審核,審核通過后即可打印報名表。
4.網上報名時間:6月27日09:00~7月6日17:00(逾期不接受補報)。
(二)現場資格審查
新考生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后,須到現場接受資格審查。老考生完成網上報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新考生指:首次報考相關專業的基礎考試或基礎考試合格后首次報考對應專業考試的報考人員。
我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7月4日-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地址: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建設大廈421室。
聯系電話:66998078。
網上支付時間:6月27日-7月10日16:00時(逾期支付界面將自動關閉)。
注:(1)網上報名老考生填報個人報名信息確認后,自行進入網上支付界面,不需通過資格審核。
(2)基礎考試通過,首次報考專業考試的考生為新考生,必須參加現場審查。
(3)新考生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即可在線繳費。
(三)新考生接受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在線打印的2016年度考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注:請用激光打印機,在線、黑白打印,請勿改變條形碼大小。)
2.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
3.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4.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還需提供基礎合格證明,07年及以前無基礎合格證明的,由現場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幫助核查基礎合格情況。
注:①現場審查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工作單位或工作年限有異議的,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記錄單,單據中包含具體的繳費起止時間和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必須和報名表上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如無法提供視為報名材料不真實,不予報考。
②社保繳費記錄單只需打印符合報考條件所對應年份的繳費清單。
五、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一)從2010年10月起,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上報后,國家將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請。因此,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網報所填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所填信息將不予修改。
(二)執業資格考試是在職人員考試,在校生不得報名,凡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三)請報考人員務必按照網上報名時間進行報名,逾期不能補報。
(四)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確認后可在線打印報名表,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通過后方可網上支付,完成網上支付為網報成功。
(五)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新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報名材料送達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未到現場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網上報名只審查照片,不對個人填報信息進行審核,新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一旦在現場資格審查中被審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七)根據國家人事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凡報考人員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有考試費用概不退還。
(八)現場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整理要求:
1.請報考人員事先將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準備齊全。
2.材料要求:(a)齊全、平整;(b)請事先將報名表、學歷 (學位)證書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裝訂在一起;規格為A4紙。
3. 裝訂要求:(a)材料請用訂書機裝訂于左上角;(b)裝訂材料前后順序:報名表1份、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4. 由于報考人數多,審查場地狹小,為確保現場秩序,加快審查速度,請報考人員自覺排隊,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
5. 為避免現場擁堵,請單位開具單位介紹信及報考考生名單匯總表,派專人統一送審報名材料,不接受個人報名。
6.本次報名我市報名點對材料進行初審,省住建廳和省人社廳對材料進行終審,以省廳審查結果為準。
六、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計委頒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18號》、《水利水電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關于公布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公告》(2016年第1號)、《中國機械工業勘察設計協會公告2016年第17號》、《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公告2016第1號》、《中國電力規劃設計協會公告2016年第1號》和《關于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等項目考務費標準的通告》(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通告第5號)的有關規定,收費標準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費(元/人) | |
一級結構工程師 | 基礎 | 128 |
一級結構工程師 | 專業 | 144 |
二級結構工程師 | 專業 | 150 |
土木工程師(巖土) | 基礎 | 128 |
土木工程師(巖土) | 專業 | 278 |
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 | 基礎 | 166 |
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 | 專業 | 320 |
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 | 基礎 | 146 |
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 | 專業 | 310 |
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 | 基礎 | 128 |
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 | 專業 | 280 |
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 | 基礎 | 128 |
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專業 | 268 |
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 | 專業 | 280 |
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 | 專業 | 290 |
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 | 基礎 | 140 |
化工工程師 | 專業 | 320 |
環保工程師 | 專業 | 290 |
七、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考前一周關注“江蘇建設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通知公告欄,自行在線打印準考證。
附件:
1.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201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2016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參加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專業學歷明細
4.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5. 2016年度注冊土木(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6.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電氣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化工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環保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7.201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規程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大綱
8.2016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規程
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大綱
9.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和法律法規
10. 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清單
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大綱(2014版)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科目、時間分配、題量、分值及題型特點
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下午段)大綱(2014版)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下午段)分科題量、時間和分數分配表
11.2016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新增、替代、刪除的規范、標準
12. 2016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
2016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
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大綱(2014版)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分配、題量、分值及題型特點
2016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使用的主要規范、標準
13.2016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執業資格試專業考試規范及設計手冊2016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規范及設計手冊
14.2016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主要參考資料
15.2016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 標準、規范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大綱(2014版)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科目、分值、時間分配及題型特點
16. 通過評估的院校及其有有效期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