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專業??嫉母黜椆ぷ?,根據考委[2014]9號和考委[2015]4號文件精神,現就《關于停考銷售管理等15個專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考自[2014]31號)和《關于??几叩冉逃詫W考試機場管理等3個民航專業的通知》(冀教考自[2015]8號)中的18個停考專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銷售管理專業(???和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業(???,2017年和2018年執行調整后的專業課程設置(具體見附件1、3),新計劃中不再設置非學歷證書課程。
自2017年1月1日起,已考試合格且未進入自考成績庫的非學歷證書課程,考生可根據課程認證(免考)對照表中的說明和課程對照關系申請認證(免考)(具體見附件2、4)。
二、義務教育專業(???自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安排相關課程考試。
三、機場管理(獨立本科段)等其它15個專業在停止頒發畢業證書前繼續安排原計劃的課程考試,不再從現開考課程中為其指定頂替課程。
四、各專業??己?,未從原專業畢業的考生可轉入其它專業繼續學習。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和學分繼續有效,與轉入專業課程代碼一致的課程,在轉入專業無需再考。
五、此前所發冀教考自[2014]31號和冀教考自[2015]8號文件中有關內容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請各有關單位廣泛宣傳并及時通知廣大考生,認真做好專業??嫉母黜椛坪蠊ぷ?,確保此次??脊ぷ髌椒€過渡。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銷售管理專業(???課程設置與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