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隊伍建設和工作需要,經院黨組研究,報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我院決定面向全省政法系統公開選調4名審判(執行)員、1名文秘。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熱愛法律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行。
(二)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四)具有國家行政編制、公務員身份。
(五)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體職位要求:
1、報審判(執行)員職位人員需現已具有法官資格,或者具有司法資格A證;
2、報文秘職位人員需在近三年來在省、中央級報刊、雜志等媒體及業務部門發表文章或調研材料10篇以上。
(七)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符合法院工作人員有關回避的規定(我院不負責住房安置和家屬人員隨調)。
(八)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犯有嚴重錯誤,近三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他不宜調入的情形。
二、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組織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選調公告在湖南領導人才網、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網、益陽市資陽區公眾信息網公示。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地點在資陽法院政工室。聯系人:卜雁軍,聯系電話:0737-2770502、0737-2770525
3、報名材料:學歷證書、司法資格證、身份證、公務員登記表、工作證、自薦材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并提交近期免冠1 寸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由資陽區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考核人選。
(四)政審考察
由區法院會同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區編辦等部門組成的考察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體檢。
對擬選調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
(七)公示
(八)辦理相關工作調動手續
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