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寄宿制學校住校生安全管理,提高辦學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區招聘寄宿制學校合同制住校生管理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花溪區招聘寄宿制學校住校生管理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花溪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教育局組織招聘,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2、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核審、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職責
(一)招聘崗位:
招聘合同制住校生管理員崗位48個(男女比例各占二分之一,男女學生宿舍管理員各一名),見附后《花溪區招聘寄宿制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崗位一覽表》)。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學生宿舍樓道、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清潔和保潔工作。
2、檢查和督促住校生遵守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違紀記錄工作。
3、協助校醫做好住校生的防病、防疫衛生工作。
4、關心住校生的日常生活,加強對住校生的政治思想教育。
5、密切同班主任教師的聯系,及時反映學生宿舍情況,工作中注重團結協作。
6、在指定時間內接待住宿生家長,反饋有關情況。
7、保管、維護學生宿舍的公共財產和設施,負責宿舍內的公共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花溪區戶籍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45周歲(1966年10月1日—1993年10月1日出生);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視力、聽力正常,無口吃、無紋身,無肢殘;
4、無違法犯罪記錄;
5、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發生。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日至5日(上午9∶00-下午4∶00)。
(二)報名地點:花溪區教育培訓研究中心。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花溪區招聘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報名表》,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原件(交復印件)、鄉鎮(辦事處)計生委出具的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同時交個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2、報名者須對照本《招聘簡章》規定的招聘要求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四)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1年12月8日上午9∶00-下午4∶00。領取地點:花溪區教育培訓中心??忌鷳{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此比例的,由花溪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取消招聘的崗位。
(一)筆試(占總成績的40%)
筆試時間:2011年12月10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住校生管理工作的相關常規知識。
筆試成績于2011年12月12日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和花溪教育網上公示。
考生筆試成績公布后,若對成績有較大疑問,請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13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花溪區教育局人事科辦理查分申請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二)面試(占總成績的60%)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職位末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11年12月20日,面試地點、面試內容及其他要求在面試前3天查詢花溪教育網。
筆試、面試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資格復查
對通過筆試、面試的應聘人員按1:1確定為資格復查對象,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結果由負責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檢,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在花溪教育網上公示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七、體檢
1、資格復查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由花溪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由個人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經花溪區教育局審定,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8、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9、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察政審出現不合格情況不予遞補。
九、公示
擬聘人員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和花溪教育網公示,公示期7天。如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用資格繼續有效。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花溪區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合同書》,到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報花溪區教育局備案。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五年,合同到期后自然終止,是否另聘,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重新參加招聘。
十一、工資待遇
工資按月發放,每月每人1500元,納入社會統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由雙方繳納。
十二、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在花溪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方面監督。在招聘過程中,堅持原則,按程序、條件嚴格把關,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招聘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咨詢電話:0851-3155059
監督電話:0851-3851478
0851-3155082
本簡章由花溪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花溪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花溪區招聘寄宿制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崗位一覽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 | 備注 |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 | 學歷 | |||
貴陽市清華中學 | 8 | 1 | 住校生管理員(合同制) | 8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男性8名 |
8 | 2 | 8 | 女性8名 | |||
花溪第一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第三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第四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第五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第六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民族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青巖貴璜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南溪學校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燕樓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麥坪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招聘寄宿制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崗位一覽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 | 備注 |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
花溪區湖潮中學 | 1 | 1 | 住校生管理員(合同制) | 1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男性1名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久安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馬鈴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高坡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黔陶中學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花溪區職教中心 | 1 | 1 | 1 | 男性1名 | ||
1 | 2 | 1 | 女性1名 | |||
合計 | 48 | 男性24名女性24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