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體檢的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6:30前到原周口市政府南樓(七一路與文明路交叉口)院內集合。過期不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2、體檢人員不能穿戴有明顯標識的服裝,攜帶的手機必須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取消體檢資格。
3、體檢人員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在規定時間內統一行動,不得擅自走動,大聲喧嘩,擾亂秩序。
4、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否則,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5、體檢前兩天請注意休息,飲食清淡,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空腹進行采血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6、考生應在《體檢表》上如實填寫病史,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
8、請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對您的聘用。
9、體檢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10、應試者如對身高、體重、視力、血壓等可當場給出體檢結果的項目有異議的,可申請當場復檢,復檢結果有體檢醫生和監督人員簽字生效。應試者對其他體檢項目有異議的,要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11、體檢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