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實施城鎮化戰略,加快城鎮新農村建設步伐,承擔易地扶貧搬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產業發展等事宜,經蕭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蕭縣宜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單位性質為國有獨資企業,注冊資本2億元。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三、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和職業操守,認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愿意履行公司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三)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吃苦耐勞精神,良好的溝通能力、學習能力和創新意識,有較強的責任心,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
(四)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四)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五)未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的在職工作人員。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簽約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
2、報名地點:縣人事考試中心(縣政府四樓)。
3、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抽專人組織審查。
4、報名時注意事項: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 (原件及復印件2份)等,個人簡歷材料1份,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證書及復印件1份,或其它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經審查同意后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屬在職人員報名的,須同時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報名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5月12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5、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數。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滿分120分,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的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筆試成績公布:通過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hxx.gov.cn/)進行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順序,按1:3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的組織:面試工作委托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3、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發布。
4、最終考試成績的合成
按筆試成績÷1.2×50%與面試成績×50%相加計算為最終考試成績。并按擬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合成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排序;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以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次序)。
(五)體檢和考察
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順序,根據擬聘人數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一環節最多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一經公示,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簽約聘用
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經研究批準后列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對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試用期基本工資為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資標準比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生活補助1000元/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生活補助2000元/月。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即“五險一金”),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其他事宜
(一)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寫簡歷和相關資料信息,保證信息真實性;如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保持通訊暢通。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面試、體檢、考察、遞補等工作時間安排,將陸續在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hxx.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請及時登錄上述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向報考人員收取考試費用。
咨詢電話: 0557-5022920(縣宜民投資公司);
0557-5037551(縣人事考試中心)。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蕭縣宜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蕭縣宜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