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2016年高職招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備案工作的通知》(閩考院宣[2016]1號文),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特制訂如下招生章程。
第一條 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2630(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嶺
首山校區: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190號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二條 2016年高職招考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如下:
招生類別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學年) |
面向高中生類 | 510105 | 休閑農業 | 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10107 | 園藝技術 | 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10202 | 園林技術 | 8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103 | 畜牧業類(含畜牧獸醫、動物醫學(寵物醫學方向)、動物防疫與檢疫專業) | 1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701 | 生物技術類(含食品生物技術、農業生物技術專業) | 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40106 | 園林工程技術 | 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7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40502 | 工程造價 | 7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102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網絡技術、動漫設計與制作、計算機應用技術(含WEB應用開發和網頁美工方向)專業) | 7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10205 | 軟件技術(含軟件開發、多媒體應用、軟件測試方向) | 70 | 9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10301 | 通信技術 | 7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5901 | 食品工業類(含食品營養與檢測、食品加工技術專業) | 7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2 | 金融類(含投資與理財、金融管理專業) | 55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3 | 財務會計類(含會計、審計專業) | 55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402 | 統計與會計核算 | 3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701 | 市場營銷 | 3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801 | 電子商務 | 4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604 | 連鎖經營管理 | 30 | 6000 |
面向高中生類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0 | 6000 |
計算機類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網頁美工方向) | 40 | 6000 |
計算機類 | 610205 | 軟件技術(多媒體應用方向) | 40 | 9000 |
財經類 | 630302 | 會計 | 40 | 6000 |
財經類 | 620801 | 電子商務 | 40 | 6000 |
農林牧漁類 | 510202 | 園林技術 | 30 | 6000 |
醫藥衛生類 | 590107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30 | 6000 |
醫藥衛生類 | 510302 | 動物醫學 | 30 | 6000 |
醫藥衛生類 | 510304 | 動物防疫與檢疫 | 30 | 6000 |
電子信息類 | 610301 | 通信技術 | 30 | 6000 |
學費標準按閩價[2000]費字245號文執行。
第三條 2016年高職招考入學新生住宿費標準為500、600、900、1100元/學年(按宿舍條件而異,根據榕價費[2000]70號、榕價費[2006]23號、榕價費[2007]34號和閩價費[2007]75號文執行);教材代辦費按學年預收按學年結算,多還少補;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第四條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16年高職招考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第五條 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按學院紀律檢查有關規定受理學生及家長的申訴與處理工作。
第六條 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七條 錄取規則
(一)高中生類考生。凡報考我校面向高中生招生??聘鲗I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所有專業均實行“分數優先,專業清”的錄取原則。各專業不進行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無單科成績要求、無男女比例限制。將進檔考生根據出檔專業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含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若總分出現相同,按順序比對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單科成績排序),然后按順序將考生依次錄取到所報專業,根據計劃數如所報專業錄滿,低分考生退檔。
(二)中職各類考生。
1.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荚囌猩鷮嵭小拔幕刭|+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各專業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下同)應達到省定的??票5拙€,且必須參加省考試院組織的各專業職業技能測試;沒有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各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托相關院校組織。請考生務必按照相關院校在官網上公布的時間、地點、測試辦法和相關要求參加測試。具體如下:
類別 | 委托院校 |
農林牧漁類 | 本校 |
計算機類 |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財經類 | 黎明職業大學 |
醫藥衛生類 |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3.錄取時,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忌奈幕n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為75%,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為25%。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常規志愿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省考試院規定進行征求志愿的錄取。征求志愿錄取時同樣執行以上錄取規則。
第八條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省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九條 一經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到校報到者,按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學生畢業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十一條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助、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二條 本規則和有關招生信息按省教育考試院“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定期在www.fjny.edu.cn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及申訴、咨詢電話
院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嶺(郵編350119 )
首山校區: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190號(郵編350007)
申訴電話: (0591)38510319(監察室) 3851386(教務處)
咨詢電話:(0591) 83420178/83740797/83420158(招生辦)
傳 真:(0591)83420342(招生辦) 38510329(院辦)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