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1.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獻身精神。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2.適應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深入了解本學科發展方向及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同時要掌握一定的相關學科知識,掌握科學研究的先進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獨立從事創造性科學研究及實際工作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熟練地進行本專業的學習、研究和學術交流。
二、學科專業和研究方向
培養方案原則上按二級學科制訂,已具有一級學科授權的學科,可以按一級學科制訂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研究方向既要有相對穩定的研究領域,又能把握學科發展的前沿,體現我校的學科優勢和培養特點。研究方向的設置不宜過窄、過細,數量不宜過多。提倡在學科交叉和滲透的領域設置研究方向,鼓勵在國家和社會發展急需的領域設置研究方向。
設置研究方向應具備:(1)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學術梯隊;(2)有良好的科研基礎和重要的實際成果;(3)能開出本研究方向及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前沿講座課程;(4)有培養博士研究生需要的經費、圖書資料、實驗設備等物質條件。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一般為三至四年,在職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一般為四至五年。學校實行博士生課程學分制,博士研究生應根據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的需要,在導師指導下選擇適合的課程學習時間,在博士論文答辯前完成課程學分。
特別優秀,且已提前完成培養計劃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但最多提前不超過半年;個別博士研究生因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期畢業,但最多不得延期超過兩年。提前畢業和延期畢業的申請需經指導教師、所在學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和校研究生院審批后方可生效。
四、培養方式
為保證培養質量,博士研究生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也可實行以導師為主的指導小組負責制。導師(組)負責制訂和調整博士生個人學習計劃,定期學術報告,并在規定的時限內組織開題報告,指導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等。鼓勵有條件的交叉學科、共建學科組織導師進行集體指導。
五、課程設置和學分要求
各學位點應把培養目標和學位要求作為課程體系設計的根本依據,制定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重視課程體系的系統設計和整體優化。應根據學科自身特點和發展趨勢,認真分析和確定本學科研究生應當掌握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能力結構要求,確定必修一級學科范圍的基礎理論和二級學科范圍的專業課,然后科學設置選修課。課程應堅持以能力培養為核心、以創新能力培養為重點,拓寬知識基礎,培育人文素養,加強不同培養階段課程體系的整合、銜接,避免單純因人設課。
培養方案中的每門課程原則上不超過3學分。博士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理工科應修最低總學分16學分,其余學科應修最低總學分20學分。具體課程學分如下:
1.公共學位課
(1)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 2學分
(2)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經典著作選讀1.5學分
(3)博士生英語(第一外語) 3.5學分
其中:英語閱讀與寫作,1.5學分;英語口語2學分。
要求熟練地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并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聽懂本專業的外語學術講座,能初步用外語口頭表達自己的學術見解和進行一般生活方面的簡單會話。
英語聽力,1學分,選修。
(4)第二外國語:2學分
是否需要學習第二外國語由學位點所在的學位分委員會決定。第一外語為小語種的(即非英語),博士階段必須修讀英語(二外,學位課3學分)。
2.專業學位課
博士課程是在碩士課程基礎上的深化和擴展,并能反映當前學科發展的新水平,一般在一級學科的層面上開設。博士生參加考試且成績及格(及格線為60分),獲得相應學分。
3.選修課
博士生可選修本專業選修課或全校性公共選修課或跨專業研究生課程,其中選跨二級學科培養方案中設置課程,須選修碩士生及以上課程;如跨一級學科,可選修本科生及以上課程,也可根據研究方向、論文選題需要,經專業和學院同意,選擇與論文相關的新的前沿課程,此項內容應在培養方案中予以說明。
4.學術活動 2學分
學術活動(包括做學術報告和聽學術報告)具體要求由各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制訂,并報研究生院批準。
5.補修課程
同等學力或跨學科專業的博士研究生,一般應在導師指導下確定2~3門本學科的碩士生主干課程作為補修課程,沒有補修成績或補修課程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論文答辯。補修課程不計入最低總學分。
以上課程學習及學分分配見附表《福州大學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及學分分配表》。
六、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
進行科學研究,撰寫學位論文,是培養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的主要途徑,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關鍵環節。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主要從事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工作。
博士學位論文選題應強調同科技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發展密切聯系,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要體現學科領域的前沿性和先進性。論文開題報告是博士論文工作的重要環節,開題報告的時間,可根據博士研究生本人研究進展確定,但最遲應在入學后第二學年末進行。博士研究生應填寫規定格式的開題報告,并在本專業研究所公開、集中進行,由導師(組)和本專業其他教師共同審定。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修滿必需的學分(參加博士生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并公開發表論文,才能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七、其他
1.本規定自2015年秋季入學學術型博士研究生開始執行。2015級之前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原《福州大學制訂博士研究生專業培養方案的基本要求(2012年修訂)》執行。
2.本規定是各專業制訂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基本要求,各學院學位分委會可根據學科、專業的具體情況,以本規定為基礎,制訂出比本規定要求更高的專業培養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批。
3.本規定由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福州大學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學分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