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以及選調職位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加蓋公章,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選調工作全過程。
(3)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016年永州市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