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選調政府辦文秘寫作人員3名(男性2名,女性1名)?,F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2013年12月31日前,我縣錄用到鄉鎮或機關在編在崗且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職位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秘寫作人員,列行政編制。
三、選調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三)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身體健康;
(五)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四)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321室(聯系人:賓恬,13667427659)
3、所需資料:
(1)《縣政府辦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身份證明;
4、資格審查:在報名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筆試以公共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為主。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男性2名,女性1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未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主。
(三)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筆試占70%,面試占30%)由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四)討論決定、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經縣政府辦公室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并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五)調入
對最終確定的錄用人員,正式調入。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