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專科生直升本科選拔及管理辦法》(新教高〔2012〕9號)(以下簡稱“專升本辦法”),為做好2016年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優秀專科畢業生直升本科選拔工作(簡稱“專升本”),經研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3月29日前,請各高校將“專升本”工作負責人聯系方式電子版發送教育廳高教處聯系人郵箱(附件1)。
二、3月31日前,各本科招生院校將本年度“專升本”擬招生專業、計劃報送教育廳審核(附件2)。
三、4月8日前,各本科招生院校根據教育廳審核批準的招生專業和計劃數,制定相關專業招生簡章報送教育廳審核。教育廳審核后將在新疆教育門戶網站(http://www.xjedu.gov.cn)統一發布,各校在本校網站發布本?!皩I尽闭猩喺隆?/P>
四、5月6日前,各推薦院校根據《專升本辦法》和招生簡章規定的條件,認真對本校學生進行遴選,公示后按照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推薦到各招生院校(附件3、附件4)。
五、5月27日前,各招生院校對推薦到本校的學生進行審核、選拔、公示后將請示和擬錄取名單審核表(附件5、附件6,須附.DBF數據格式及EXCEL格式的電子文本)報教育廳高教處。
六、本年度可享受優先政策的大學生競賽為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計算機設計大賽和全國高職高專職業技能大賽。
七、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教學廳〔2009〕6號),我區接受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專升本選拔。我區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的士兵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按照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要求報名考試。
八、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本著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推薦選拔,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各高校要根據《專升本辦法》不斷完善實施細則和相關管理辦法,提高“專升本”選拔工作質量。
“專升本”工作由教育廳高教處具體負責,各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高教處聯系。
聯系人:熱伊丁·阿不都熱扎克
聯系電話:0991—7606226
電子郵箱:724289014@qq.com
地址:烏魯木齊市勝利路229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高等教育處
郵編:830049
2016年3月28日
附件: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