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答:根據市教育局(樂教辦〔2009〕70號)文件精神:“雜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報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實行加10分照顧。金口河區、峨邊縣、馬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外地學校加20分,報考當地學校實行單獨劃線錄取”。
參加省運會獲獎運動員、現役軍人子女按相關政策執行。
報考五年制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樂山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照顧政策的通知》(樂招委〔2015〕3號)文件執行。
同一考生同時具有多項加分,不累積,只選最高一項加分計入普通高中錄取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