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定向分配的依據是什么?定向分配的條件有哪些?
答:根據《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見(試行)》(川教〔2007〕68號)的規定,為合理配置優質教育資源,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今年,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夾江中學、沫若中學各按本區域招生計劃50%分配到學校所在縣(區、市)域內的相應初中。享受定向分配計劃的學生,必須是本校初中一年級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父母工作調動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必須是讀滿2個學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錄取按志愿、按分數進行錄取,定向分配設定最低控制線,即錄取學校錄取線下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