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6年沙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新任教師中學 19名(高中7名、初中12名),小學32名,幼兒園20名,詳見《附件2016年沙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⒊專業對口,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⒋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8年3月17日之前至1985年3月17日之后出生);
⒌面向福建省內具有全日制大學??疲ê┮陨蠈W歷的應往屆畢業生(福建省內應往屆畢業生是指2016年3月3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的畢業生)。
(二)具體要求
⒈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專門崗位的,請注明“報考專門崗位”,不得兼報其他非專門崗位;
⒉已在我縣學校任教的在編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新任教師招聘考試。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18日—24日
2.報名方式:應聘者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者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3月18日—24日(正常上班時間),報名地點:沙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以上證件需原件及復印各一份)。
3.資格審查:縣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
4.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且具備教師資格的,報考沙縣新任教師招聘崗位的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1.筆試
(1)考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
(2)考試內容: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有關規定執行。
(3)筆試成績: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名單和相關事宜在沙縣教育網上發布。
(2)若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參加報名競聘時,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一并參加面試。
(3)面試內容:中小學教師面試內容為片段教學;幼兒園教師面試內容為語言、舞蹈、聲樂、美術、器樂等技能;總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根據教師崗位情況每位應聘者的面試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
(5)面試成績:應聘者在場時當場公開。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上(含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招聘對象。
(6)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符合《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文件規定加分的應聘者,筆試總成績加5分。加分名單將在面試前公示,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請于2016年5月13日前將有關加分的原件材料送沙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提供無效。
2.同一招聘崗位只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時,招聘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
3.同一招聘崗位只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時,招聘成績只按面試成績計算。
4.同一招聘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和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競聘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一并參加面試。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只要面試成績進入同一招聘崗位1∶1比例內的,優先選擇應聘學校崗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者的招聘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招聘的崗位名額,為扣除已面試入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優先選擇的招聘崗位名額。
5.若2個以上應聘者筆試、面試加權后的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總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以1∶1的比例按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若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隱瞞事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應聘者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資格。
(二)選崗。擬聘用人員按應聘者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公開選擇應聘學校崗位(面試入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優先選擇應聘學校崗位)。
(三)考核。沙縣教育局負責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學習表現(主要指在校學習情況和成績)、遵紀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情況)等。
(四)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沙縣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fjsxjy.cn)及沙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七個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3天內未與沙縣教育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空缺的,按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六)聘用人員必須在入編學校服務滿五年,期間不得提出調動或借用申請。
(七)由相關部門對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沙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中出現的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沙縣教育局人事股 0598-5855809
聯系人:黃老師 陳老師
沙縣教育局 沙縣人社局
中共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