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人員2名;
(二)文秘工作人員1名;
(三)黨務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踏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且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以及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能力(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為1981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報考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崗位的人員,需從事建筑工程管理、質量安全監管工作5年以上。曾經具有土建類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1976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報考黨務工作崗位的人員,需具有中共黨員身份。
(六)身體健康,儀表端莊。
(七)公務員主考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四)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告
以網絡公告等形式將公開選調事項向全市予以公告。
(二)推薦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等形式進行報名。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4日至3月11日(僅工作日上班時間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市民服務中心A棟5樓521室,聯系電話:2712186)。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本人持《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由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參管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張;
(5)經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的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者有無最低服務年限限制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發放準考證。
(五)筆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筆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主要測試寫作及相關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報考的資格條件。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和試用。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試用3個月,由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辦理借調手續。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公務員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本次公開選調全過程接受市編辦和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45-2713459(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室)
懷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