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突出教學工作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引導和鼓勵全體教師進一步提高教學能力和教學質量,根據《新疆師范大學校內津貼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津貼標準(單位:元/月)
檔 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標 準 | 4000 | 3500 | 3000 | 2500 | 2100 | 1800 |
二、基本進崗條件
受聘講師(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進入特聘崗位,必須具備以下4項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遵紀守法,具有團結協作精神,服從部門的工作安排,身體健康。
2.具有5年以上從事同類課程教學經歷,在選聘期內完成學校規定的相應職稱教學工作量。
3.近三年,學校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為“優秀”。
4.選聘期內,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以新疆師范大學為第一單位,年均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或選聘期內發表核心期刊2篇(美術專業參展及發表作品等同于論文,但論文數量年均不少于1篇;公共英語專業首次進崗年均不少于1篇)。
三、晉檔條件
1. 選聘期內,具備基本進崗條件,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進入特聘崗位六檔。
(1)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主持人)。
(2)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排名第2)。
(3)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3)。
(4)獲得學校優秀教學質量獎。
(5)校級精品課程或校級精品視頻公開課程主持人、校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主持人、校級優秀教學團隊負責人、校級特色專業主持人、校級教學名師、自治區級教學能手。
(6)獲得全國多媒體課件大賽二等獎。
(7)獲得自治區“微課”、“慕課”大賽一等獎或獲得全國“微課”、“慕課”大賽二等獎。
(8)獲得自治區本科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二等獎。
(9)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一年以上,學生在全國高等師范院校大學生體育單項(含集體)運動會上獲得前3名,且被指導學生在相應比賽中獲得一級運動員稱號。
2. 選聘期內,具備基本進崗條件,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五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中3項(含)以上者,可進入特聘崗位四檔。
(1)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人)或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主持人)。
(2)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2)或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排名第2)。
(3)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3)。
(4)參加編寫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或國家部委委托編寫教材、工具書的副主編。
(5)獲得“外教社杯”全國高校外語教學大賽專業組三等獎或非專業組優秀獎。
(6)獲得全國多媒體課件大賽一等獎。
(7)獲得全國“微課”、“慕課”大賽一等獎。
(8)獲得自治區本科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一等獎。
(9)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在全國數學建模、“東芝杯”、電子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外語競賽、全國師范生教學技能大賽、全國大學生DV與攝影類創新實踐大賽(不含分區賽)獲得二等獎;或參加“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作品比賽獲得三等獎。
(10)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在全國大學生體育單項(含集體)錦標賽中獲得前3名;在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單項(含集體)比賽中獲前6名,且被指導學生在相應比賽中獲得一級運動員稱號。
(11)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在全國性(文化部、教育部、廣電總局、中國音樂家協會等部門主辦)音樂比賽中獲得二等獎。
(12)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獲全國高等美術院校學生作品展三等獎、“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二等獎、國家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美展三等獎、作品入選五年一屆全國美展。
(13)主持自治區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課題經費1萬元(含)以上。
(14)自治區級精品課程或自治區級精品視頻公開課程主持人。
(15)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師稱號或獲得自治區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16)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或在管理期內的自治區優秀專家。
(17)獲得自治區級教學名師榮譽稱號。
(18)獲得自治區優秀碩士論文指導教師榮譽稱號。
(19)獲得全國教育碩士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3. 選聘期內,具備基本進崗條件,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進入特聘崗位四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中3項(含)以上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三檔。
(1)獲得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主持人)或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人)。
(2)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2)。
(3)編寫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的副主編或國家部委委托編寫教材、工具書的主編。
(4)獲得“外教社杯”全國高校外語教學大賽專業組二等獎或非專業組三等獎。
(5)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在全國數學建模、“東芝杯”、電子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外語競賽、全國師范生教學技能大賽、全國大學生DV與攝影類創新實踐大賽(不含分區賽)獲得一等獎;參加“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作品比賽獲得二等獎。
(6)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在全國大學運動會單項(含集體)比賽中獲得前3名;代表自治區參加全國運動會單項(含集體)比賽中獲得前6名,且被指導學生在相應比賽活動中獲得“運動健將”稱號者。
(7)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在全國性(文化部、教育部、廣電總局、中國音樂家協會等部門主辦)音樂比賽中獲得一等獎。
(8)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獲自治區文化廳或新疆美術家協會主辦的自治區美展一等獎、全國高等美術院校學生作品展二等獎、“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一等獎、國家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美展二等獎、五年一屆的全國美展優秀獎。
(9)主持國家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課題經費1萬元(含)以上。
(10)獲得全國優秀教師稱號或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11)獲得國家級教學名師。
(12)國家級精品課程或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程主持人。
(13)獲得自治區模范教師稱號或自治區模范教育工作者稱號。
(14)獲得自治區優秀博士論文指導教師榮譽稱號。
4. 選聘期內,具備基本進崗條件,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三檔;同時具備以下2項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二檔;同時具備以下3項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一檔。
(1)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主持人)。
(2)編寫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的主編。
(3)獲得全國模范教師稱號或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
(4)獲得“外教社杯”全國高校外語教學大賽專業組一等獎或非專業組二等獎。
(5)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作品比賽獲得一等獎。
5. 選聘期內,具備基本進崗條件,獲得“外教社杯”全國高校外語教學大賽專業組特等獎或非專業組一等獎,可進入特聘崗位二檔。
四、特別進崗條件
1. 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進入特聘崗位六檔,聘期2年。
(1)自治區優秀教師或自治區優秀教育工作者。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或在管理期內的自治區優秀專家。
(3)獲得自治區級教學名師稱號。
(4)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3)、二等獎(排名第2)、三等獎(排名第1)。
(5)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排名第2)。
(6)主持自治區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課題經費1萬元(含)以上。
2.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進入特聘崗位五檔,聘期2年。
(1)自治區模范教師或自治區模范教育工作者。
(2)全國優秀教師或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
(3)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第3)、一等獎(排名第2)、二等獎(排名第1)。
(4)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排名第3)、三等獎(排名第1)。
(5)獲得國家級教學名師稱號。
(6)主持國家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課題經費1萬元(含)以上。
3. 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進入特聘崗位四檔,聘期2年。
(1)全國模范教師或全國先進工作者。
(2)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第2)、一等獎(主持人)。
(3)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3)、二等獎(排名第2)。
(4)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在全國運動會單項(含集體)比賽獲得前3名、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獲單項(含集體)前8名。
(5)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獲全國高等美術院校學生作品展一等獎 、國家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美展一等獎。
4. 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進入特聘崗位三檔,聘期3年。
(1)獲得自治區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主持人)。
(2)獲得全國優秀碩士(博士)論文指導教師榮譽稱號。
(3)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人)。
(4)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2)。
(5)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第5)。
(6)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比賽中獲得單項(含集體)第3名。
(7)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參加五年一屆的全國美展獲銅獎。
5. 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二檔,聘期4年。
(1)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第3、4)。
(2)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主持人)。
(3)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比賽中獲得單項(含集體)第1、2名。
(4)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參加五年一屆的全國美展獲銀獎。
6.選聘期內,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進入特聘崗位一檔,聘期4年。
(1)獲得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排名第1、2)。
(2)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訓練1年以上,學生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
(3)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1年以上,學生參加五年一屆的全國美展獲金獎。
五、關于教學效果評價
學校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有效期為3年,以教學督導委員會、同行、學生三方綜合評價為依據。對于教師的多次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如果被評價的課程不同或學生類別不同,則采信最優評價結果;如果被評價的課程和學生類別均相同,則采信最近評價結果。榮獲校級及以上“教學名師、教學能手”稱號者自取得稱號之日起5年內可免于教學督導評價。
六、關于本科教學工程項目主持人進崗
國家級、自治區級或校級特色專業、教學團隊、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及其它本科教學質量工程項目主持人,比照相應級別的精品課程主持人對待。
七、關于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獲獎
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在各類學科競賽中獲獎,比照全國相應級別數學建模、電子設計大賽、全國大學生外語競賽(不含分區賽)等執行。
八、關于選聘期
1.首次申請進入特聘崗位的人員,選聘期為3年,即以近3年取得的教學科研業績為依據。
2.受聘特聘崗位聘期結束后,連續申請進入特聘崗位的人員,選聘期為上一聘期的教學科研業績為依據。
3.受聘特聘崗位聘期結束后,未能繼續受聘特聘崗位,在下一次申請教學、科研特聘崗位時,選聘期為2年,即以近2年的教學科研業績為依據。
4. 選聘期內各類身份中,以所能達到的最高檔次為準,且只能使用一次。
九、關于聘期
正常進崗、非正常進崗人員首次聘期為2年;連續正常進崗或正常特別進崗人員,每逢進崗雙次數聘期為3年。
十、教學特聘崗位任期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十一、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二、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原辦法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