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于考前自行安排時間實地查看體育測試場館,了解測試場館的具體位置、抵達的交通線路和路途所需時間,并充分考慮途中可能出現的復雜狀況,避免因錯尋考場或遲到而無法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準時抵達考場抽簽并在指定候考區候考。測試開始后,遲到考生不得參加考試,一律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
三、考試期間,抽簽、候考和考場區域(統稱考試區域)實行封閉管理,陪同人員不得進入。
四、考生不得攜帶手機、手表、掌上電腦、筆記本電腦、iPad等具有通訊和(或)錄音錄像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考試區域(報考健美操的考生只可攜帶招生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如有誤帶者,應在抽簽之前將上述違禁物品統一寄存在指定地點,違者將給予取消測試資格或測試成績。
五、考生進入抽簽區域后,應將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交與考試工作人員核驗,抽取測試順序號,然后由工作人員登記測試序號并對考生拍照。
六、抽簽結束后,考生應自行在候考區做好考前準備工作。測試按現場抽簽順序進行,考生應在工作人員引導下依序進行測試。
七、考生候考時,應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大聲喧嘩,注意保持場內安靜。考生不得在場內隨意走動,也不得擅自離開考試區域。
八、測試期間,考生不得向評委透露個人姓名、報名號、就讀中學、培訓機構、所屬運動隊名稱等個人身份信息,所穿著的服裝和佩戴的飾品上也不得出現具有上述個人身份信息的文字或標識(logo)內容,違者將取消測試資格或測試成績。
九、測試完畢,考生應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攜帶個人物品及時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也不得再行返回考場。
十、因演武田徑場改造工程目前正在施工,田徑類考生的考試安排請關注考試中心網站的最新公告。
十一、考生應當誠信考試,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場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試區域的秩序,違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