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共通報8起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藍樹山拐賣婦女、兒童案,馬守慶拐賣兒童案等惡性案件。藍樹山拐賣婦女1人,拐騙兒童34人,不少兒童被拐10多年后才得以解救,回到親生父母身邊。法院依法以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馬守慶拐賣兒童案中,犯罪時間跨度長,被拐兒童人數多達37人,且均是嬰兒,其中有1名嬰兒在被販運途中死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馬守慶死刑。
從最近五年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兒童拐賣案件的重刑率看,在懲處人販,打擊拐賣行為方面不斷加碼,情節嚴重的已經被判處死刑;但就整體而言,打拐形勢依然嚴峻。
【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
1.強大的利益驅動。正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正是因為市場上有買賣行為、有供需雙方,才導致這一行業一直屢禁不止。這些年成倍增長。警方稱,拐賣孩子已形成了盜、搶、售“一條龍”服務。
2.賣子可以獲得更大收益。徐州警方最近查出一對夫妻因平時不太務正業,好吃懶做,卻靠販賣親生孩子而發家致富。
3.父母及孩子監護人疏忽大意給人販子以可乘之機。缺乏防范意識,給人販子下手提供了方便。
【對策措施】
1.加大打擊力度,嚴懲買賣雙方。提高買賣孩子的違法成本,給違法買賣兒童的所有涉事以嚴厲打擊。
2.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孩子監護人的防范意識。
3.完善制度建設,給有需要的父母更多安心選擇。一是對于無子無女、不孕不育的夫妻,可以由民政、公安部門出面幫助合法的收養;二是給孩子較少或沒有兒子的父母養老更多的選擇,逐漸淡化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三是伴隨人口老齡化的來臨,試點放開二胎政策的基礎上,逐漸完善二胎政策;四是給貧困家庭、養老家庭更多的社會保障,杜絕泯滅人性的違法行為發生。
4.公安部門要加大偵破力度,及時處置學生“失聯”、強迫兒童乞討等警情。在接到報案后必須立即啟動查找工作,打破警鐘界限和常規做法,充分調動警務資源,快速查找失蹤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