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條件
具有公務員身份,思想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身體健康,能勝任基層地稅部門工作。
(二)資格
1、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 (參照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參加國家或省公務員統一招錄以及組織部門選調生招錄取得公務員身份,且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行政職務為副科級及以下;
4、具有常德市范圍內戶籍;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分期間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我省地稅系統內工作的公務員;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