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把“公平正義”放在核心位置,標注著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的前行方向。
社會轉型期,隨著物質生活日益富足,人們對公平正義的訴求水漲船高。一個案件,可能是樹立法律權威、增進法律信仰、維護公平正義的一個基石;也可能以“看得見”的方式成為信任坍塌的一個鏈條。公平正義既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就要讓群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決不允許侵害群眾權益,決不允許造成冤假錯案,要通過個案積累筑牢公平正義的基石。
“物不得其平而鳴”,一旦群眾不能在政法機關實現權利救濟,不能在司法審判中尋找公平正義,就可能選擇法律之外的信訪渠道捍衛權益。這些年來,一些地方“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悄然流行,上訪與截訪形成拉鋸,莫不與此有關??梢?,處理好維穩與維權的關系,就是要樹立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清晰地認識到維權才能維穩,維權就是維穩;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就要堅持依法治理和源頭治理相結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在“以吏為師”的社會風氣下,要圍繞提升司法公信,不斷營造良好司法環境。在中國,對司法的干擾不僅來自“金錢”和“權力”,而且來自“人情”和“關系”,這種國情和現實使中國的司法所面臨的干擾風險非常之大。因此,需要建立堅固的體制障礙和制度隔離,使任何干擾都無法對司法的公正性產生實質性的消極影響。要積極營造維護司法公正的社會文化環境,克服司法活動的阻礙和阻力,有針對性地進行程序設計、制度預防和機制阻隔,針對我國現階段的國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關系”、“金錢”、“權力”對司法活動的干擾作為重點整治內容。另一方面要正確處理新聞媒體監督和司法公正的關系,通過各種手段培育社會公眾對法治的信仰,使依法辦事成為社會公眾的內心認同,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崇尚法治、依法辦事的習慣。人民法院要依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同時要注意司法界限,把握尺度,守住底線。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痹谝粋€健全的法治社會,政府權力必然運行于法律軌道之上,公眾權利亦必保護于法律框架之中。到那時,法律權威將護佑公平正義的陽光,抵達每一個角落,普照每一個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