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內網下載并填寫《永州市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簽署推薦意見后,連同有關資料到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進行現場報名,免收報名費。
2.資格審查。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3.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復習用書,檢察業務職位注重法律應用綜合能力,財會職位注重財務會計業務知識。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遴選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筆試地點為永州市人民檢察院11樓會議室,筆試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上午9時—11時。
4.面試。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湖南領導人才網、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內網公布或者由市檢察院直接通知本人。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在綜合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以筆試成績為準。體檢對象與選調職位人數的比例為1:1。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從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6.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7.討論決定??疾旖Y束以后,市檢察院黨組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
8.公示。將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湖南領導人才網、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永州市檢察院內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9.調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并按有關程序辦理人事調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