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縣委系統干部隊伍,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關于認真做好省直機關從基層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湘人社函〔2011〕39號)和《市直單位公開選調暫行辦法》(張組發〔2008〕4號)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縣委系統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12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選調(選聘)范圍:具體每個職位的選調(選聘)范圍詳見附件1中的“面向范圍”欄。
選調(選聘)職位:1.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
2.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3名;
3.縣委政法委辦公室文秘兼國安辦工作人員:1名;
4.縣人民檢察院檢察業務人員:2名;
5.縣文聯工作人員:1名;
6.縣委縣政府接待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7.縣網宣辦新聞編輯、記者:2名。
二、選調條件
1.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
2.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齡45周歲以下,即1971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3月1(含3月1日) 以后出生;年齡32周歲以下,即198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選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報名條件見《2016年縣委系統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職位匯總表》。表中凡有年齡、工作年限等要求的,在無特定限制的前提下,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29日。
三、選調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由各選調(選聘)單位在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自行組織和確定報名、考試時間,并在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相關證明原件、撰寫文稿或發表文章復印件、2張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縣委系統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到各選調(選聘)單位進行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結束后,各選調(選聘)單位將報考資料和報名情況匯總后交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組進行資格復審。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原件參加考試。
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縣委辦公室(縣委縣政府接待辦公室職位):6226088
縣委組織部辦公室:6222754
縣委政法委辦公室:6222348
縣人民檢察院政工科:6257290
縣委宣傳部(縣文聯、縣網宣辦職位)辦公室:6222874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原則上每個職位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選調(選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5∶1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核減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崗位或專業要求特殊的職位,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3:1。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選調(選聘)職位計劃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筆試總分100分,不指定具體考試范圍,按60%比例記入總成績。
實行加分的單位,計入折算后筆試成績。發表文章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25日。
2.面試
筆試結束后,各職位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選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所報考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按40%比例記入總成績。
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各選調(選聘)單位和桑植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由各選調(選聘)單位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標準執行。在體檢或考察環節出現空缺,需要遞補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綜合成績排名并列的,筆試成績在前的進入體檢考察,只能遞補一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范圍。各選調(選聘)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四)公示與調動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調(聘)人員,在桑植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的擬調(聘)人員按程序到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可咨詢各選調(選聘)單位。
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
2016年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