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近日,有媒體在北京西站暗訪發現,有“醫托”在這里“組團忽悠”來京就醫的患者。他們自制車站工作證、身穿藍色制服,設下連環騙局,騙外地來京就醫者到一家名為“百德堂”的中醫診所就診。據報道,這種情況已存在近20年。醫托跟小醫院倒三七分成,患者消費1萬元,醫托拿走7000元。
2015年7月6日,北京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特大“醫托”詐騙案,抓獲涉案嫌疑人150名,其中“醫托”80余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60余名。這也是北京有史以來打擊醫托詐騙犯罪規模最大,抓獲人數最多的一次。
【標準表述】
[問題分析]
一是缺乏常態監管。時下的打擊醫托多立足于運動式治理,行動一來,聲勢浩大,各部門均投入較大的行政力量,短時間內也確實能取得明顯的成效,但風頭一過,往往缺乏持續性的日常監管,也就很難鞏固并擴大治理的效果,更不要說斬草除根、收取全功了。
二是部門之間在監管、執法上缺乏必要的銜接與配合。這也是導致每每功敗垂成的一個因素。警察來了,“醫托”被抓了、小醫院、小診所關門了,接下來,卻沒有下文了。以此番“醫托”警情突出的百德堂而言,該醫院已經自行關門,而衛生主管部門卻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行動顯然有些遲緩。至于“調查”以后的處置,更是遙遙無期。
三是醫療機構與醫托互相勾結。并不全是“黑診所”,其中不乏有資質的醫療機構,而這種正規機構顯然更具隱蔽性。“醫托”之所以能夠如野草般生長,根源正在于與之緊密合作的醫療機構往往難以受到嚴厲懲處。個中情由,既有現行法規約束失之寬松的緣故,也與行政權力不免懈怠、不作為,有著正相關的關系。
[參考對策]
對此現象專家認為:
第一,監管者要提高自身的發現能力。要疏通投訴渠道,在各大醫院的信息顯示屏、公告欄長期發布投訴舉報電話,鼓勵被騙患者投訴舉報雇用醫托行騙的黑心醫療機構。根據被騙患者的舉報,迅速對這些行騙的醫療機構進行調查。監管人員只要經常以患者身份到各大醫院去明察暗訪,善于運用電子監控手段,或者自己充當患者被騙上當,也能及時發現這些不良醫療機構的蹤跡和行騙證據。
第二,要對行騙醫療機構從嚴懲處,提高震懾力。要改變目前對這類醫療機構懲罰不重的做法,用重典懲治雇用醫托行騙的醫療機構,形成強大威懾力。對首次違規的醫療機構,既要從重處罰,還要停業整頓,如果是公辦醫療機構還要對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再次違規的醫療機構,要吊銷執照,停止營業,將負責人和違規醫生列入行業信用黑名單,今后不準進入醫療行業。
第三,要加強對監管者的監督,提高監管實效。要在上級監管部門網站、省長信箱、市長信箱開設投訴舉報信箱,接受被騙患者對監管者不作為的投訴舉報,對不及時有效作為的監管者,要追究其失職責任。只有讓監管環節不失靈、起作用,雇用醫托行騙的醫療機構才不敢大行其道,醫托現象才會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