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2015年4月1日起,黑龍江、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全面停止。標志著我國重點國有林區從開發利用轉入全面保護的發展新階段。
2015年3月31日,國家林業局局長趙樹叢在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性采伐試點啟動會上指出,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并在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率先進行試點,對于健全國有林區體制機制、創新林業治理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原因分析】
1.林業是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長期過度開發,森林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破壞,致使林緣不斷退縮、土壤侵蝕加劇、濕地功能下降。森林生態屏障功能甚至將進一步衰退,直接威脅到我國糧食主產區的生產安全和北方地區的生態安全。
2.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產權虛置、管用不分、權責利不一致,森工集團既代表國家保護管理森林資源,又是森林資源的實際占有利用者。實踐證明,這種體制不利于資源有效保護。
【重要性】
森林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頂層,拯救地球首先要從拯救森林開始。全面停止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的戰略決斷,預示著我國重點國有林區將從多取少予全面轉入休養生息新階段。這對于維護淡水安全、國土安全、物種安全、氣候安全、生存安全,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具體措施】
1.堅持改善民生、保持穩定。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3.堅持分類指導、省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