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6月,北京和杭州分別進行了一場“誠信測試”,兩家超市被設置成沒有收銀員的“無人超市”,柜臺上擺著收款二維碼和流程圖,顧客可以選擇支付寶掃碼付款,也可以把零錢投進收錢箱,全程由顧客自助完成。結果顯示,誠信付款的顧客占多數,也有人只付10元錢就抱走昂貴物品,甚至是不付款“白拿”。主辦這項活動的某征信機構表示,希望通過這次活動,喚醒公眾對信用的重視。
【標準表述】
“無人超市”招致了一些人的批評質疑?!盁o人超市”驗證信用的意義不在于其信用銷售模式能不能被復制。而是通過測試,讓全社會反思:信用怎么評價,關聯的商業服務和社會服務應該設置哪些門檻甚至禁區。
當前,我們在誠信方面面臨的問題,首先是由于歷史誠信欠賬嚴重,社會誠信水平不高,弄虛作假、坑蒙拐騙等違背誠信道德和違法亂紀現象大量存在。其次,由于社會治理水平不高,法治環境亟待完善,對違背誠信道德行為的制約不嚴、懲戒不力,大量失信行為沒有受到有效的制裁,一些失信者甚至從失信行為中獲得了巨大利益,社會誠信的匱乏缺失,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物質和精神上的重大損失。
這場信用的試驗再一次表明,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不僅僅只是靠道德自律就能做到完美無瑕,畢竟“少數人靠覺悟、多數人靠制度”,我們應該更多地關注到信用背后的契約精神的建立,以此來加強信用體系的制度化建設,才能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體系。
【具體措施】
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遵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這些都要落實到社會誠信建設的具體工作上,通過完善技術手段、強化法律手段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大力構建“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的社會環境、法治環境和文化環境,推動形成“我以誠信待人,人以誠信待我,社會誠信蔚然成風”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