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進一步加強統考考風考紀建設的要求,網考辦決定從2012年開始,暫停常規的個人及集體跨省異地報考。按網考辦《關于2012年全國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跨省異地報考有關事項的通知》(網考電函[2012]01號)的通知精神,個人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跨省異地考試的學生,必須通過以下流程申請:
1、考生必須向學習中心提出申請,將申請表格以附件的形式發送至學習中心郵箱:dzkd04@126.com。(跨省異地報考+學號+姓名.命名)
2、2016年4月異地報考申請截止時間:1月14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受理,后果自負。
3、根據統考違紀處理辦法,有替考行為的考生將取消統考資格,網考辦還將對跨省異地借考的考生進行重點監控,誠信考試。
4、如未經過申請而在跨省異地統考,最后成績可能將受到影響,具體情況以統考辦相關規定為準,請同學們慎重考慮。
5、總校將報送的異地報考考生信息上報網考辦,網考辦給予特殊報考處理,6月11日開通報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網上報名繳費。
電子科技大學網絡教育
杭州學習中心
2016年1月7日
附件:異地報考考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