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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市黨委穩定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博樂市維穩隊伍建設。經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2016年擬面向社會招錄巡邏防控人員546人。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招錄人數:546人 (具體崗位見職位表)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對于“零就業家庭”、特困家庭學歷放寬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近3年來,曾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而被取消資格的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截止2016年01月01日,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允許調動和試用期未滿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30歲以下(即1986/01/01后出生);
5、職位所需要的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博爾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邏防控人員職位表》。
《招聘簡章》、《職位表》、《政審表》及其他相關材料,通過新疆人事考試中心、新疆賽里木湖網站、博州零距離微信平臺、博樂市雙湖網、靈壤博樂微信平臺、博樂市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平安博樂微信平臺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0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
2、報名地點:博樂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報名
3、報名聯系電話:0909-2288035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資格審查。報名過程中一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環節。所設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實際崗位要求的1:2比例,按照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確定招錄人數。
7、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4張、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零就業家庭特困家庭證明、《政審表》。
8、報名費:15元 筆試費:40元
(二)筆試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試題由市人社局和相關部門統一命制,滿分100分。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公安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2、筆試時間定為2016年01月18日(2016年1月17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試卷命制及答題要求。根據崗位要求使用漢語命制試卷。
4、筆試成績擬于2016年01月20日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名單。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民警體能鍛煉標準》執行,具體見附件。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6年01月22日。體能測試結果及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名單于2016年1月21日在博樂市雙湖網等相關平臺公布。
(四)政治審查及面試
1、政治審查及面試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進行,政治審查及面試時將對考生本人政治表現、家庭情況及考生所在組織(社區、村隊、單位)現實表現進行考察,政治審查及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政治審查及面試時間:2016年01月24日開始
3、要求:
(1)考生需如實提供本人家庭詳細住址、組織(社區、村隊、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如在政治審查及面試時未能及時聯系到考生本人及發現所提供信息不實時,將取消該考生相應資格。
(2)政治審查及面試時,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政治審查及面試。
(3)政治審查及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政治審查及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20% +面試政治審查成績×40%+體能測試40%
(五)體檢
總成績成績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實行)》有關規定執行。
若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須經市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職位從報考該崗位體能測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體檢時間:2016年01月27日開始
(六)公示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體能測試、考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市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于2016年01月31日通過新疆賽里木湖網站、博樂市雙湖網、博州零距離微信平臺、靈壤博樂微信平臺、平安博樂微信平臺公示五天。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市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
三、 工資待遇與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巡邏防控人員工資待遇:每人每月3500元(包括基本工資2000元,維穩補貼1000元,伙食補貼500元);
(二)除以上工資待遇外,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險(2015年度社保為每人每月1047.10元);
(三)建立獎勵機制,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巡邏防控人員,視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獎金;
(四)一律實行聘用制,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
四、經費保障
此次招聘的巡邏防控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等費用分別由市財政予以保障。
五、監督及要求
在市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此招聘的監督工作,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各組織和參與招聘工作的單位及個人要秉公辦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政策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博樂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博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9-2281068
博樂市公安局:0909-2239057
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邏防控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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