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請問現在大理州的教師調動流程是怎么樣的?該怎么樣逐一申請。具體為縣份調往市區。
【大理州人事局】2011-6-14 10:20:23 回答如下:
州級事業單位人員調動:
調出:調出單位填寫《調動人員登記表》,并由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單位行政公章→調入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商調函到州人力資源才社會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調入單位調檔函后寄出調動人員檔案→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調入地區調令后,辦理行政、工資及相關內容轉移手續。
調入:調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商調函到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填寫的基本情況,審定調動理由,由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填寫意見和蓋行政公章和調動請示→提交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辦公會討論,經審批同意發調檔函→審查檔案后經審批同意發調動函→調動人持調出單位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及其他手續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計劃信息科報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計劃信息科與調入單位銜接后,把調動人員介紹到接收單位,辦理行政、工資及保險、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對審批不同意的,人事檔案退回原單位。
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本縣市實際,在具體操作程序上會有調整,請與具體調動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