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兵同志:
你好!2009年1月1日后在我縣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經過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人員即可申請享受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貸款期限為兩年,執行期限暫定執行至2012年12月31日。創業人員自發放后第七個月起以按季度還款方式開始還款、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還清。對創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除建筑業、娛樂性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項目)的創業小額貸款,按規定據實全額貼息。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展區和逾期貸款不予貼息。申請到創業小額貸款的創業人員如未按照還貸。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在合同期內累計六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農村信用社按合同約定對借款人采取依法訴訟等追索措施、并通過個人征信系統記錄和公布個人信用狀況。
到我縣創業人員不受區域、戶口限制。創業人員憑身份證和創業計劃書,向縣級(含)以上的具體承辦單位提供書面申請。每人提供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自2011年1月起,婦女申請的“貸免扶補”小額額度放寬到8萬元。
對首次創業人員創業并穩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我省戶籍一定數量的勞動者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1000元至3000元創業補貼。
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