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的概念和特征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
債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是特定的。債權是請求權,只能通過特定的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才能實現。債的客體可以是物、行為、智力成果等。
債權關系和所有權關系是兩種重要的財產法律關系,債的特征表現在兩者的比較中:
1.債與所有權的主體不同
所有權是絕對權、對世權,其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除所有人之外的一切人;債是相對權、對人權,它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
2債與所有權的內容不同
在所有權關系中,所有人可以直接行使其權利,即對財產的直接支配無須義務人的積極配合,義務人的義務是不作為的義務;債權只能通過特定的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才能實現。所有權以對物的直接支配為其主要內容;債權以請求債務人給付為主要內容。
3.債與所有權的客體不同
所有權只能以物為客體;債的客體要寬泛得多,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權利、智力成果等。
4.債與所有權調整的財產關系的性質不同
所有權調整的是靜態的財產關系,重點解決的是財產的歸屬問題;債權調整的是動態的財產關系,重點要解決的是財產的流轉問題。
5.債與所有權的發生根據不同
所有權的發生要有合法行為;債權的發生根據既有合法行為,也有不法行為,如侵權行為所生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