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陳述性文件。它的種類很多,按內容可分為專題報告、綜合報告、總結報告;按時間可分為年度報告、季度報告、月份報告和工作進程報告等。
為了陳述清楚,報告的擬寫方式一般可分為四個部分:1、情況;2、經驗;3、問題;4、今后意見。
如果屬于自我批評、工作反省的專題報告,也可分為四個部分:1、情況;2、原因;3、責任;4、處理情況和意見。
請示和報告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區別。相同之處是兩個都是寫給上級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陳述意見,反映情況的內容。區別是:第一,時間有別。請示跟報告相比,時間要求更緊迫。請示寫的情況是未解決的,屬于將來時,報告寫的情況是已做過的,屬于過去時;第二,內容的側重點有別。請示著重于請示批準,報告著重于匯報工作;第三,要求有別,請示要求上級必須回復,報告則不必,只供上級參考。簡言之:請示是要求上級機關給予答復的文件,而報告則是不要求答復的文件。
報告模式: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答復詢問的公文。一般事后、事中行文。不要求上級批復,行文較長。報告和總結、調查報告的寫法大同小異。常見單位部門的總結同時用于會議,成為報告。
【標題】一般是:“事由+報告”。
【主送機關】與請示相同。
【正文】種類繁多,正文內容有差異。為學習方便,把報告大致分為二種:
一是綜合性報告正文,或稱總結性報告。政府及機關單位都要在大會上作此種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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