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4年4月17日,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這份從2005年4月到2013年12月、歷時9年完成的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治理刻不容緩。
調查顯示,“鎘”污染近年來增長迅速,已成為影響我國土壤的主要污染物之一。“鎘”的生物毒性顯著,會給人體帶來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腎功能失調等一系列問題。除鎘外,污染我國土壤的還有汞、砷、銅、鉛等重金屬和一些有機污染物。
【標準表述】
民以食為天,確保可耕種耕地的面積,直接關系國家農業生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而目前我國不能再繼續耕種的中重度污染耕地已經達到五千萬畝左右,這顯然不是一個小數字。如果任由這種現象發展下去,必將對我國農業生產安全甚至社會穩定帶來威脅與危害。
土壤污染的成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工礦業的“三廢”排放。廢渣經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廢水經河流污染農田,廢氣(包括汽車尾氣)通過大氣沉降在土壤中累積。
二是農業面源污染。化肥、農藥、地膜的過度使用,造成污染物在土壤中長期殘留。禽畜飼料中含有銅、鋅、砷等添加劑,長期使用禽畜糞便作為有機肥也可造成土壤污染。
三是垃圾圍城、圍村,污染土壤。
【具體措施】
一,健全制度,修訂法律法規,完善各項標準。
建議盡快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實現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監督、依法管理。我國現行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不完善,有些方面還是空白。要以人民健康、以可持續發展為根本原則,全面審視、盡快修訂和完善土壤污染標準、修復標準、污水處理標準、農產品和飼料安全標準等。
二,深化改革,理順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多部門“多頭”管理。建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統一協調機制。建立流域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土壤環境損害的賠償、補償制度。整合現有環保、國土、農業、水利、衛生、糧食等部門監測網絡,實現土壤調查數據信息共享。
三,常態監測,推進污染土壤治理修復。
不斷加強對土壤狀況的檢測,做到一般檢測與重點監測相結合,實行常態化檢測。能夠及時了解土壤環境狀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監測制度,并構建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完善土壤監測、治理修復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并把各項土壤保護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加快形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四,著力監管,加大企業排污懲處力度。
強化工礦企業、排污企業生產過程的全面環境監管,加強對高污染企業治污設施的運轉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對污染企業搬遷、關閉后的廠址和其它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農業開發利用的,認真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和技術標準,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為農業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不斷深化對企業排污的監管,落實企業保護土壤環境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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