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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招生錄取工作是關系考生切身權益和學校辦學聲譽的重要工作。為保障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學校決定成立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舉報申訴處理等工作。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馬勇
副組長:王順、楊亮才
成員:韓卿元、付峰、趙耀鋒、任新成、劉常喜、孫志宏、吳衛東、張小兵、張文生、張社爭、張根耀、張琰圖、李寶懷、鄭兵、郝琦、姬雄華、高樓軍、梁向陽、惠起源、韓繼明
秘書:郭永平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各單位也應按照《延安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附件一)成立本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負責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復試時間
2015 年3月29日 — 3月 31日 。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附件二)。
三、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程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研究生處負責,外語學院組織實施。
(三)綜合面試。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四)公共管理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五)體檢。研究生處負責,各招生單位配合實施。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四、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
(一)各單位應按照《延安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生錄取辦法,制定的招生錄取辦法應符合學校的有關文件規定,并充分體現學科專業特點。請各單位于 3月 25日前 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和組織機構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
(二)復試各專業的專業課、公共管理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制卷、評卷及考務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
(三)綜合情況面試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必須對每一位考生的面試情況作現場記錄,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四)各單位須于 4月 1日上午 12:00前本單位擬錄取名單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報送的擬錄取名單須將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和《延安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一)各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對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的學習,熟悉復試過程和相關政策,加強保密責任。
(二)各招生錄取組織單位要加強對復試導師的業務和保密要求培訓,使全體復試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三)復試考試要嚴格按照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要求進行,對違紀作弊情況,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單位要對復試面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整理成冊,單獨裝訂歸檔。
(五)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個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巡視檢查,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六)紀委要在我校網站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并指定專人受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檢舉和舉報事宜。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違規事件,一經查實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嚴肅處理。
(七)所有與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有關的信息由研究生處統一發布,各招生單位不得提前向考生泄露復試課程成績、面試成績、成績排名、錄取情況等信息。
(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招生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復試工作,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精心組織,規范實施,確保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順利結束。
研究生處
2015 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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